
夏之吻
2004-06-02 21:32
(AI艺术分:5.92677 AI画质分:6.16763)
58965
2004.05 香港
tendon |
2006-07-20 13:42 |
te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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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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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者有权在允许拍照的公共场所拍照。 被拍摄者未必有权在公共场所接吻。 支持拍摄者。 这居然会有疑问。 |
很想吸烟的驴 |
2006-07-20 13:23 |
很想吸烟的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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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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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如果被摄者是在私室里接吻,被LZ偷拍并发到网上来,那么LZ侵犯了主人翁的隐私权;如果被摄者是在大厅广众下接吻,那主人翁是在向世人宣誓,被LZ拍了发到网上来,那么LZ就不存在什么侵权问题。简简单单的问题拉——。 |
nikkor |
2006-07-20 13:14 |
nikk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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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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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和狗仔队有得一比。 |
YANGTIAN |
2006-07-01 21:16 |
yang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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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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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jeeboo 他说的没错,不管大家怎么反驳 我认为,这是起码的尊重,而人们在公共场所接吻这不属于不尊重他人的一种行为 试想如果是拍照者自己,你的类似照片要是今天在这里没经过你的同意被人摆了出来,你又能冷静地对待吗? 大家将心比心,做人,是需要道德和良心的. |
fisheryuhk |
2006-07-01 16:48 |
fishery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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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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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 構圖稍局促了些, 可再容納多些場景. 樓下兄弟, 沒必要這麼激動吧? 咋一看以為是我上鏡了. ![]() ![]() ![]() 原來不是. ![]() 來無忌侃的都是兄弟, 對吧?! |
沙漠 |
2006-05-12 17:21 |
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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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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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eboo: 多了就自然了. 不存在你說的問題. [沙漠 编辑于 2006-05-12 17:26] |
撒哈拉的热风 |
2006-05-11 17:02 |
撒哈拉的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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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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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 |
儒道佛 |
2006-05-10 18:34 |
儒道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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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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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anzhongzhichi |
jeeboo |
2006-05-10 18:14 |
jee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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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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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非要抬杠呢?为什么就不会从被拍人的角度去考虑呢?还是因为你们在这里能说赢我就可以认为自己以前做过的同类事情是理直气壮地呢?我不能否定法律有时候有灰色的地带,但请不要忘记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把道德的尺度。每个人都应该清楚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的。 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行为:(引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民法》一书) 1、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暴光者的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即使新闻报道的内容失实或者不当,有可能构成侵害被暴光者名誉权或隐私权,也不会构成侵害肖像权(如报道某明星一夜情的)! 2、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中使用被通缉者的肖像;国家在建国50周年成就展中使用他人的肖像! 3、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4、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的。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5、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引用:(再发一次,请自己去看全文) http://arts·cphoto·net/Html/syll/gysy/161858904.html [jeeboo 编辑于 2006-05-10 18:16] |
色影诗 |
2006-05-10 12:23 |
色影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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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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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楼下的说法,新闻照片根本就是违反道德法律的,是吧? |
jeeboo |
2006-05-10 11:53 |
jee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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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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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公共场所没有照顾大众的感受是他们的事,但至少没有违法。那我们总不能看他们不顺眼就可以把他们杀掉吧(可能比喻得有点夸张)?人家亲嘴,你想看就看,拍了就自己偷着看(但不能公开发布,别说涉及敏感的话题的偷拍,就是一般的人像,没有经被拍者同意也不能发布的,这是常识),甚至,你认为他们做得不对,你上去提醒他们都可以。但就不能擅自发布人家的照片。 再强调一次,这样发布没有经当事人同意的照片,这是违法的,和无道德的行为。 [jeeboo 编辑于 2006-05-10 12:02] |
网游天下 |
2006-05-09 21:19 |
网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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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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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算是抓拍,但他们在公共场所有照顾大众的感受了吗?如果他们尊重了广大观众那么,我想不会拍他们,既然他们盲目无人我行我素,我就说我们也可以拍他们,为什么不拍呢?他们都做了,也不尊重大家,呵呵,没有理由不拍,但一定不是以盈利和商业目的为出发点,纯个人爱好,网络上传出来,是可以的。 |
八月未央 |
2006-05-09 20:25 |
八月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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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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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众场合所拍,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这是我最近学到的。 是在电视上看到一位法学教授说的。 |
梧桐树下1460 |
2006-05-09 18:27 |
梧桐树下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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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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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远了……… |
hellgod |
2006-05-08 15:01 |
hell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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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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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无论怎么样都要尊重被拍的人,我们不是以偷拍为生的没良心狗仔队,拍了就拍了,但如果公布发表的话最好先征求被拍的人的同意,这是基本的拍摄道德!! |
jeeboo |
2006-05-08 11:07 |
jee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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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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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兄弟还需要好好学习一下西方有关肖像权的法律知识。西方的法律普遍认为,个人在公共场所是没有肖像权的,也不存在隐私的问题,想想两个人在那么多人面前接吻,可能有隐私吗?他们有权禁止别人观看吗?如果不能,凭什么别人就不能拍照。" 至photocrazy 泡菜 : 第一点要指出的是,你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如果你是中国人少跟我说西方怎么样怎么样。我现在就在加拿大,这里的摄影师拍有关人像照片时都会先口头询问被拍者。如果拍得好想那去出版,一定要被拍者“书面”同意。(公众活动 如:NBA比赛,或者公众人物会不同)如果你是洋鬼子,那你睁大眼睛看清楚,照片是在哪里拍的,就要运用那里的法律——中国 第二点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你以 非营利为目的 或许说得过去。但是 这张照片在没有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话绝对是侵犯了被拍者的隐私权。 法律条文: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 ---引用《中国摄影在线》 原文的意思是:你看可以,你偷拍现在还没有法律制止你,但你一旦让第三个人或以上看到你的照片(当然包括发布了)就违法! http://arts·cphoto·net/Html/syll/gysy/161858904.html 第三点只要是一个有点常识和道德观念的人,都会知道这样做是不礼貌的,没道德的。摄影本身是一件好事,但要建筑在别人的不愿意,不快乐上就是一件可耻的事。我本来只是路过,也只是想提醒一下,没想到你却和我刨根问底起来。 第四点请你尊重自己,别叫我兄弟。我是个愿意交好朋友的人,但却没有一个像你没常识,无道德的兄弟。 完 [jeeboo 编辑于 2006-05-08 13:10] |
xiya2000 |
2006-05-08 08:56 |
xiy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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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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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官司缠身 |
强记 |
2006-05-08 08:38 |
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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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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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留芳 |
2006-05-08 08:18 |
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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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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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两人既不是恋人也不是夫妻,照片在网上一公布,会有怎样的影响? |
photocrazy |
2006-05-08 07:45 |
photocr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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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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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和版权。不知作者在发布这张照片之前有没有经当事人同意,还是擅自发布? 其实这是一个很严重也很普片的问题。请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 _____________ 这位兄弟还需要好好学习一下西方有关肖像权的法律知识。西方的法律普遍认为,个人在公共场所是没有肖像权的,也不存在隐私的问题,想想两个人在那么多人面前接吻,可能有隐私吗?他们有权禁止别人观看吗?如果不能,凭什么别人就不能拍照。 |
jeeboo |
2006-05-08 07:24 |
jee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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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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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和版权。不知作者在发布这张照片之前有没有经当事人同意,还是擅自发布? 其实这是一个很严重也很普片的问题。请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 |
f4xinzhu |
2006-05-08 07:20 |
f4xin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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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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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错........ |
五只眼 |
2005-12-15 20:44 |
五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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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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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得不错,呵呵 |
我是农民哈! |
2005-12-15 20:21 |
我是农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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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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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 |
lai0zhe |
2005-12-15 20:11 |
lai0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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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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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原本是美的,可是这一接,完了,美到此结束! 不信你看,年轻女子的腿,本来是充满了神秘的,可是现在却变成了一条臃肿的腿。 |
dachong |
2005-12-15 20:05 |
dac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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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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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海平静的吻 |
rattister |
2005-12-15 19:39 |
ratt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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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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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10F2.8? |
一事无成 |
2005-12-15 19:14 |
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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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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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放那里靠想象嘛 别太追究 <涨潮> [一事无成 编辑于 2005-12-15 19:51] |
kingstone |
2005-12-15 19:03 |
king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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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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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一头:算你狠! |
mmmm |
2005-10-19 05:34 |
m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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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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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抓拍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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